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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好男人的條件。
作者: 筱涵 日期: 2009.05.29  天氣:  心情:




好男人的條件。





作者/飄逸芬芳

有時盯著某一個字,看久了,會覺得它好像不是原先那個字。

一個詞用多了也會變成這樣。

像專情。

當它很大量而且不得不一直出現在要寫的文章裡的時候,就會開始懷疑它的意思,以及我以為的專情的意思,是不是別人以為的專情的意思。

如果不是,那整篇文章根本就廢了嘛。

這不是庸人自擾阿,有些女孩覺得男友看著A片打手槍也是不專情,因為「既然你只愛我你對別的女人怎麼硬的起來」,有些女孩覺得男友只要精神上忠誠就好,因為「反正我知道那些只是玩玩的性」。

同一個詞在兩個人心裡差距何止千里。

教育部國語辭典解釋專情的意思是:對某一對象的情感十分專一。

就用這解釋吧。

1.「我不愛他,比他很花心更難忍受」

我只愛他而他也只愛我,很好,人間幸事,很多人三輩子也遇不到一次。

我不愛他但他只愛我,天阿大災難,一輩子被一個妳不喜歡的男人糾纏,根本是鬼影追追追吧,對方接受你的愛時才叫專情,否則是死纏爛打好嗎。

2.「動手打女人,比他很花心更難忍受」

這一點要稍微解釋一下,動手打女人的男人誠然是王八蛋一個,動手打男人的女人,很抱歉,也不怎樣,不只爛而且還很蠢。如果妳是女摔選手而妳的男人是白弱書生,妳再動手打他或許有贏面,不過哪天被下藥毒死還是睡夢中被分屍,吶,在地獄裡不要怪法官給他減刑阿。

我不會沒事左右開弓賞男人十巴掌然後拿喬說「你是男人你不能打女人」,所以我不認為我有任何理由忍受別人的拳頭。

3.「不好睡,比他很花心更難忍受」

試著想像一下,一個和妳性向不合但只愛妳一個的男人,導致妳要天天跟他睡在一起,一輩子都沒高潮……妳當然不是充氣娃娃不是死物,還是會有感覺——欲求不滿的感覺、整把火被撩起來卻沒人滅火的感覺。

這時候他再要說:「我只愛妳一個,我只跟妳睡!」一眼也不甜蜜,根本是凌遲吧。

被劈腿還是被拋棄都比這個輕鬆多了,真的。

4.「自己養不活自己,比他很花心更難忍受」

如果我活到五十歲雞皮鶴髮還想要享受二十五歲的小伙子熱情如火的親吻及擁抱,也許我會給他買一輛積架,換得他青春熱辣的肉身。

不過目前,我並不肖想嫁給休傑克曼或裘德洛,大家一樣不是帥哥美女但至少頭臉端正,沒什麼特殊之處需要靠包養男人才有戀愛可談吧。

5.「不尊重我的選擇,例如興趣工作政治傾向,包含但不限於以上,比他很花心更難忍受」

有種句型總是經常聽到,像是「你要是不怎樣怎樣,我們就分手、我就去找別人、我就……」

去阿去阿儘管去好了。

真的,失戀兩次就學乖了,一個男人的離開,只會帶走妳的眼淚。

阿這種液體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啦,抓一大把風飛沙灑盡眼睛裡的產量,還比男人劈腿多咧。

6.「勉強我愛屋及烏,比他很花心更難忍受」

很多男人要求女友孝順,假日特地把女友帶回老家替媽媽做菜灑掃。

我不幹。

不是不尊重男友的長輩,而是沒有一種愛是要為對方做牛做馬才能得到的,我又還沒嫁,你父母不是我公婆,我用不著提前侍奉,吃完飯幫忙洗碗已經是極限。

這是家庭教育,自小我父母就教導我們,除非已經確定論及婚嫁,否則別頻繁的把男女友往家裡(指有父母的家)帶,偶一為之,就當是朋友來作客,主人是要慇勤款待,沏水果泡香茗奉客,而不是把馬桶刷跟鹽酸塞到客人手裡好嗎。

我相信我的兄弟將來若是帶女友回來,我娘親是會在廚房殺雞蒸蟹的。

至於那種要我把賺的錢拿出來貼補他的家用資助他賭博的親戚還是給他十四歲的姪子買一台最新型NB當生日禮物的,Sorry,我自己想要的LV皮包還是Jimmy Choo高跟鞋都還沒買,而且!我還有一隻狗要養!

7.「心態不健康,比他很花心更難忍受」

愛你愛到殺死你這種情結不是電影才有,有的男人雖然不會拿刀劃斷妳的喉管,但是卻很有本事讓妳活得比死還辛苦。

一天幾十通連環摳啦、致電給妳所有的朋友甚至同事上司探查妳的形蹤啦、半夜三更在妳家樓下死命掀鈴啦……就算他不殺妳,一邊自殺還留下一封遺書說是為妳而死,也夠妳受的了。真的,他不要臉我還要臉阿。

8.「不聰明,比他很花心更難忍受」

一言以蔽之,跟笨蛋溝通很累。

9.「沒肩膀,比他很花心更難忍受」

兩個人交往是有連帶效應的,他解決不了,最後就會落到妳頭上。

我沒辦法當男人的褓姆,也許有些女人會覺得照顧男人替男人解決問題有一種悲壯的共體時艱感,但這盤菜我啃不下。

當然可以幫忙,但不是全由我出頭扛下,還有,那種捅出簍子就躲在女人背後的男人,遜咖。

10.「不愛狗,比他很花心更難忍受」

這純粹個人喜好。

很多事情可以妥協,但這一點不行。

流浪漢不一定會得到我的同情,乞丐不一定會得到我的捐獻,一個人再可憐,妳都很難知道他是不是自作孽,但每一隻狗都是全然無辜的。

如果對狗過敏,當然不是錯,可是我完全無法想像兩人如何相處,我身上恆常一定戴著幾根狗毛,清都清不完,那沒辦法。

啊不過那種只肯花錢買名種狗養三個月就送人丟掉的,絕對不算,我會恨死他。

看,隨便排排,專情都在十名之外。

而且我覺得每個女人都一樣。

有多少女人是一知道男友劈腿,就立刻快刀斬亂麻的?沒有吧,一拖好多年,忍呀忍呀忍的,很多。

總結起來,可以說,一個好男人,一定要有讓女人快樂的能力。

而任何享受都得付出代價,好的結果是,妳們讓彼此快樂,不好的結果是,妳用同樣份量甚至更多的痛苦去償還。

不過,都好過沒樂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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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5-30 01:28
他, 47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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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5-29 12:42
他, 39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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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5-29 12:22
他, 46歲,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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