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喜歡、有人疼愛; 其實是件每個人都樂意享有的。
因為有誰不想讓人喜歡不想讓人寵愛呢! 但是 讓人喜歡、讓人竉愛也是要看人不是嗎?
而我卻又在新的公司又為了這種事情煩悶了 新的公司工作多,我覺的這是我的工作我就該乖乖加油做到完。 但是,對於這種事情(指感情的事情)我真的很想躲。 我很不解為什麼我那麼有同事緣 不管是之前的公司或是現在的公司 總是會有同事告白 雖然我都用我『已婚』的事情來騙他們 好讓他們對我死心 但是 我的身份證後面的「配偶欄」卻騙不了他們 所以我只好特意對他們『兇』 雖然我知道我可能會得罪到他們 但我覺的我要跟他們分好界線才好 不然我覺的我若對他們好讓他們想太多就是我的錯,而我就是罪人了。 正所謂『給對方希望就是給對方酷刑』不是嗎?
我之前也曾遇過一個人,他口口聲聲要追我,卻看見我在公寓裡寫的日記,就嚇跑了。 (備註:之前的日記有寫我曾疑似子宮頸癌的事情) 但我不覺的傷心,而是覺的剛好認清一個人,況且我原本就沒有想跟那個人再多進一步認識。 或許他們對我的喜歡有人會認為是我想太多 但是 我之前也是這麼想的,因為我一直告訴自已「是我太敏感了」 但是 直到找到對方打電話給我說「我好喜歡你」「我好愛你哦」「我好想見你哦」 我就肯定我的猜想了 但是 我希望混完到12月底合約到期 我就想快換地方工作了 因為 我最不想接觸這種感情事情了 尤其是 男有意女無意
朋友的互相關懷與關心我當然是樂意接受的。但是我怕是對方有特別用意而我卻不知道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