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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漫漫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愛一個人,可以愛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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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本無輸贏,是學習害了你自己
作者: 筱涵 日期: 2009.10.14  天氣:  心情:


感情的路上,人人遲早會走到這裡。
 
走在愛情這條路上,或許充滿驚奇,使你感動;也有充滿莿棘,刺的你滿是傷口。

 

能和自己繼續一起走下去的那個人,我們叫他(她)作『男朋友』或『女朋友』,他使妳感動、願意使出渾身解數就只為了看到妳一絲笑容。

 

走到一半不走了,我們依然可以自己走,但走就要走的自在,走的從容,不需背負著包袱行走,這時要學會的叫做『放下』!

 

情人間總常存在著爭執,你說你有理,她說她不依。於是口角就產生了,但很多人沒去想,面紅耳赤爭論的結果,結果就算是輸了又如何?正因不去好生思量,於是開始卯盡全力攻擊對方,就像在打仗一樣的得理不饒人,往往二敗俱傷。

 

有些人說:『人爭一口氣』,於是不管對方說什麼,他總要賭上一口氣。妳有個性,我也不是軟弱之人,妳不跟我聯絡,那就來比看看誰持續的更久,我決不向妳低頭,因為誰先低頭就就是輸家。

 

稍為動一下腦筋想看看,你贏了性格卻輸了愛情,到底二人在一起是為了賭氣,為了面子,為了強壓弱,還是為了快樂?

 

以往的環境,包括朋友、父母及電視,都教導我們不要認輸,堅持下去。對方做錯了事,聽錯了話,你就非得堅持你是對的,要她認輸。一旦得了理就會不饒人,重在過程卻不去想結果,往往是贏了口才卻輸掉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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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10-14 23:06
他, 47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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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10-14 16:30
他, 50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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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10-14 15:00
他, 50歲,澎湖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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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10-14 13:30
她, 42歲,新竹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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