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劇十分認真考證,在影片中我發現了一些「歷史」,很開心!如當時荷蘭正與西班牙打獨立戰爭,且因雙方宗教立場新舊分明,所以片中荷蘭人只要提及西班牙,就是一臉「嫌惡」。而當時法國境內也正在大打宗教戰爭,有巴黎「休京拉」(喀爾文)教徒投奔信仰新教的荷蘭,準備展開新人生(賣花)。林布蘭夫人的陪葬品-土耳其地毯,正是「海上馬車夫」荷蘭商船透過國際貿易運來的新鮮貨,在阿姆斯特丹是人見人愛的奢侈品。犯罪者,在當時可透由海路逃到荷蘭海外殖民地,尤其是北美的「新阿姆斯特丹」(即今天紐約),一再被提及;殖民地變成犯罪者逃亡天堂,想想也有其道理,但課本一定不會提到的。同時期英國國王Charles Ⅰ(1625-49) ,將女兒Mary嫁來荷蘭(1641),與 Prince of Orange (奧倫治)William Ⅱ為連理(他們的『愛的結晶』就是未來光榮革命時入主英國的 William Ⅲ),所以電影中民眾聊天時,常常論及英國王后 Mary,精明的商人,更看準英國商機;劇中有一幕經典對話,就是消息傳來英國爆發內戰(指1640’清教徒革命),唯利是圖的荷蘭商人,馬上想到海撈一筆戰爭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