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何謂統治的正當性
在政治學對於統治實體並無所謂合法性(legality)一說,原因在於國家的起源學說紛紜,有所謂神意說、自然形成說、契約說、武力說等等,惟武力說是政治學的多數說,原因在於古今中外朝代興替歷史,以武力建立的國家居多,但中國古代篡位實屬例外,主張武力說所建立的國家,對於被推翻者或被消滅者而言,認知即是叛亂集團及敵對組織,叛亂集團及敵對組織成功建立政權,統治前朝及前政治實體人民,這就是古人所說:成王敗寇,支持國家的建立是採武力說的學者,以歷史政治實際情況建構理論,當然否定成功建政的政治實體具有所謂合法性,但政治學者認為雖然是用武力所建立的國家,不具有所謂合法性,但政府體制是採用三權分立民主體制,定期改選行政、立法部門及具有公正司法運作政府體制,統治管理人民就有所謂的正當性(legitmacy),因此國家沒有採用民主體制,就是沒有統治管理的正當性,雖然民主體制有很多缺失,為何現今世界多數國家逐漸採用民主體制,就是國家執政者是經由人民選舉所產生,代表政權是被多數人民所接受,政權才有統治管理的正當性,施政才有民意基礎,主張統治管理正當性學說認為,政黨經由選舉方式輪流執政,才能改正國家必要之惡(a necessary evil for the country)的缺失,所謂國家之惡是指專制極權政體,對於被統治者人權(human rights)的迫害,對於專制極權政體,沒有統治管理的正當性,才會有政治學者主張,公民不服從的義務(On the Duty of Civil Disobedience)學說,用來支持推翻專制獨裁政權,這就是政治學者強調統治正當性(legitmacy),而不主張所謂合法性(legality)一說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