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以為:
詐騙約可分為三大類,利用貪念、情感(包括親情愛情友情等)和法規資訊的不對稱(例如宣稱政府警政銀行人員說您的資訊被盜用等)。因貪念而受騙者剛好而已,因情感而受騙者值得同情,因法規資訊不對稱而受騙者可教育之。
政府機關與相關機構(例如銀行證券公司)能做的是善用科技降低資訊不對稱與加強宣導;個人能做的是不要太衝動、遇事略停幾秒三思而後行、與親朋好友相關人員交叉確認;而貪念者也有可能成為潛在的詐騙者,要剷除這類詐騙,就像要戒掉貪嗔癡三害之難!
細想,學習詐騙不失為防詐的好手段,但善良的人學習後可防詐,但貪念的人學習後卻可能成為詐騙者!凡事存乎於心,發乎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