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誠可貴 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 兩者皆可拋 一名母親不堪丈夫變心,憤然殺死14個月大的女兒,再抱屍跳樓,就這樣毀滅了兩條人命,母女二人雙雙撒手人寰。
結婚才三年,剛有幼嬰,發現丈夫不忠,確是一件痛心的事,但是否因而值得犧牲兩條性命?稚子無辜,未有能力主宰自己命運的女嬰,只因大人的錯而一命嗚呼,實在慘絕人寰,對其絕不公平。
匈牙利詩人裴多斐說過:「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這是說當兩情相悅卻又被棒打鴛鴦,寧為愛情而犧牲性命。對此我尚且有保留,何況是為一個負心漢而死,為一個薄情郎而殺害骨肉?實在不值得。
世上千百萬人,真是只有此一人才能夠給你幸福?但事實是他不愛你,你又為何為他而亡?有沒有想過世上還有很多愛你的人?父母、兄弟姐妹和朋友,他們的感受不比這個薄倖人重要?
世上不只是愛情最重要,愛情中也不是唯一某人才值得你活下去,我認為:「愛情誠可貴,生命價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