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疤痕,是和他認識的期間弄傷的。
好巧妙,疤的樣子,像顆心,且傷在右手的無名指上。
心想,這不就像只戒指,緊緊眷顧這段愛情嗎?
我親吻包紮後的傷口,悄悄對它說,
希望這輩子都不要消失,
若哪天消失了,就代表我們的愛已逝去。
若絢爛的愛情,有美麗的花火,緣份般的邂逅,
誰還會在乎走到最後時,是絕俗一身的彩蝶,或是懷著希望卻不幸殞落的毛蟲。我望著灰暗的天空,長嘆一口。
戀情最終因背叛告吹,而那道疤,已不如往日深刻。
我知道我是為愛花開花謝的那種女人,至少剛分手的時侯是。
但這次分手連一滴眼淚也沒流下,是否到了三十歲,
人就習慣了愛情的來去呢?
眼睛盯著仍留有愛心印記的疤痕,有一種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