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
1. 藥物治療:目前抗精神病藥物只能治療症狀,而無法治癒精神分裂症。抗精神病藥物可分為第一代與第二代。第一代藥物主要是多巴胺拮抗劑,對正性症狀效果不錯,但缺點容易產生錐體外症候群,嚴重時還可能產生持發性運動不能與抗精神病要惡性症候群,這些因素大大減低了患者服藥的順從性。至於第二代藥物,還牽涉到其他較複雜的神經傳導系統,如serotonin,不僅對正性症狀有效,也可以改善負性症狀與認知症狀,某些藥物對情感性症狀療效也不錯。使用藥物的原則如下:
a. 先確認標的症狀,以便評估後續療效
b. 選用藥物除了考慮過去療效外,副作用的問題不可忽視
c. ㄧ種藥物應至少在足夠劑量下,持續使用4~6週無效後,再考慮換另一種藥物
d. 非是難治型患者,否則不應常規同時使用兩種以上抗精神病藥物
e. 急性期過後,應維持最低有效劑量,以減輕副作用
2. 電痙治療:有嚴重精神症狀,緊張症狀、持續強烈自殺
意念或行為,對藥物反應不佳者,可考慮電痙治療。記憶障礙是最常見的副作用,但大多會在治療後6個月內恢復。
3.社會心理治療:社會心理治療的目標在於使患者能獨
立自主,維持社交與職業功能。常見的治療模式簡要介紹
如下:
a. 社交技巧訓練
b. 家族治療
c. 團體治療
d. 認知行為治療
e. 個別心理治療
4.復健:治療的重點為維持基本自我照顧的能力、安排
規律的生活,社交技巧訓練,職業技能訓練等,可以在慢性病房,日間病房,社區復健機構中進行,最終目標在於使患者能適應良好地回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