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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 《前一篇 | 回他的日記本 | 後一篇》 。。〞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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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個朋友問我 關於遠距離戀愛 讓我想起N年前在一起的一個女孩 當時我在一家蠻爛的服飾公司當陳列美工 因為我配合度好 屬於幕後的我 假日都必須要到門市幫忙銷售 那時 台北地下街的分店 人手不足 我被調到那幫忙 也因此認識從淡水店 調來的她 然後經過一段時間的認識 得知他沒有男朋友 想當然爾 猛烈追求他囉 猛烈到上級主管都都知道= = 我是屬於桃園區 他則是屬於台北區 彼此主管都不合 因此彼此的主管都告誡彼此 對方不好啦 怎樣之類 不過 我們還是在一起了 我們再一起的事情 在公司引發了超大的反應 為了不讓她再受流言蜚語 我離開了這公司 不過這都不是重點 重點在於 在一起之後 我發現他其實有男朋友 只是他們當時處於一個冷戰階段 我的出現 就像跌落大海中的他 意外發現的那跟的浮木 後來的她 因為不忍心丟下他 所以又回去他身旁 這段戀情 短短的只有3個月 她 終究還是回到他身邊 不過 我並不怪她 還有要謝謝她 給我短暫卻美麗的回憶 謝謝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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