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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5/12/02的日記
作者: 台北冰雨 日期: 2005.12.02  天氣:  心情:
~ 冰雨錄之淺論就事論事 ~

就事論事的原則是"針對主題,循法ˋ理ˋ情依序決定事態屬性"

<針對主題>

要論事,首先當然是要能針對主題,搞清楚主題之所在,才不至於雞同鴨講,牛頭不對馬嘴,徒然令人訕笑於後.

範例1:台灣意識到瘋豚版面的提醒斂財慣犯的留言其偏差回覆.
範例2:台北冰雨到野鶯逸版面的公開糾正其有關台獨盟主~史明前輩的不敬日記的留言其偏差回覆.

<循法ˋ理ˋ情依序決定事態屬性>

此地的法是包括正法(刑ˋ民法)及常識(風俗ˋ習慣)都在內
就算有點其道理時,但違反了上述之法就先屬不對~法先之於理.
有時想要兼顧人情,但是沒有道理的事本就不應做~理先之於情.

範例1:瘋豚的起頭肆意污衊ˋ抹黑台灣意識,就已先屬違了法.
範例2:懂獾與野鶯逸ˋ越暈ˋ嘸有等人各因某種私情去挺行為違法ˋ無理的瘋豚,就根本是鄉愿濫情的蠢為.

沒得論事的人就是這麼的污衊狡辯
無法講理的人就是那樣地蠻橫乖張

這些個爛行為已屬非人的範圍了

若是眼鏡沒帶,可止矣

若是粉命難違,速休也

X(


台北冰雨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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