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常常有一些喝酒騎機車的病人出車禍,
今天當然也不例外,
一個22歲的男子, 下班後可能跟朋友喝酒,
凌晨三四點鐘 送來急診,
沒有生命跡象,EMT的 當然會通知我們,
要送來我們醫院急救,
看多了就不覺得奇怪, 不會害怕, 也不會有什麼感覺,
麻木了, 無情了, 冷血了, 見怪不怪.
等那救護車 快駛進入我們的急診.
現在我都練到 聽聲辨位,
哪種聲音 哪個方向來的救護車 行駛的速度 聲音的大小
大概就知道 是哪個消防分隊來的救護車
送來時沒有什麼生命跡象, 在醫學上叫做 到院前死亡 (OHCA),
簡單一點說, 白話來說: 就是死了,
我們還是要急救,
護士早早備好東西要插管, 打 IVF, NS challenge 2000cc,
CPR, On thumper, Bosmin, 電擊,
病人開始有心跳 HR, 開始抽血 CBC/DC, PT/aPTT, Biochemistry, ABG.
備血 PRBC 6u, FFP 6u.
這個病人有 右耳出血 頭皮血腫 臉部撕裂傷 左膝變形 (patellar fracture).
趕快去做 Brain CT.+ facial bone CT + C-spine CT.
反正做的時間不會浪費多少,
結果有 SAH + ICH + rupture into ventricle, brain swelling.
CxR: no pneumothorax, no hemothorax, endotracheal tube 也 OK
Pelvic X ray: negative.
Left Knee: patellar fracture.
病人父母親來了………………..
這樣的故事每天不斷在上演,
相似的劇情, 不同的主角, 不同的家庭,
而我的角色呢??
當我沒有把病人就回來時: 我就叫做 送行者,
當我把病人就回來時, 我偷改了死亡時辰, 我就叫做 “ 陸判官” ,
是嗎?? 我不知.
偷改生死簿.
人救回來 家屬也不一定會感激你,
有時候反而帶給家屬無窮無止境的痛苦,
病人後來 救回來之後 是一個植物人 被送到安養中心 每個月花家屬很多錢
不如不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