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142444
 NINI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幸福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想念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給x先生
作者: NINI 日期: 2009.07.01  天氣:  心情:
愛一個人有多難...


忘記一個人有有多難...


哈哈...這通通都是無解的啦...

曾經用心去愛一個人


然而換來卻是要更用心去忘記這個人...


"恨"是需要理由的


但失去一段愛情


妳要有100分的資格去恨對方..


若你沒有資格....


請不要用妳那幼稚的心理去抹黑對方...


失去一段感情


妳沒有錯嗎..


其實這段感情是毀在你自己的手上ㄉ...


家裡再辦喪事..

你只會打電會跟對方吵架..


毫不理會對方現在的心情...



分手後...


盜對方的遊戲帳號..


用無聲電話去打擾別人...

用最惡毒的語言去傷害別人...


這樣的你有檢討嗎....


這樣的你懂得什麼是愛嗎


挽回一段感情是要用心


而不是ㄧ樣用猜忌用傷害去挽回

你不懂吧



妳不懂為什麼你挽回不了那段感情吧




這就是原因


請你離開吧


我也會離開你ㄉ世界



因為我真的不想要一直去解釋



因為你依然聽不懂
標籤:
瀏覽次數:233    人氣指數:2833    累積鼓勵:13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幸福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想念
 
住戶回應
 
時間:2009-07-02 09:21
她, 40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7-02 08:04
她, 40歲,台中市,娛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7-02 00:14
她, 45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7-01 23:20
她, 45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1 23:51]:

ㄆㄆ....誤會= =



其實我也忘ㄌ他姓魏= =

 
時間:2009-07-01 22:39
他, 46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1 23:50]:

= =


當然不是你啦= =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