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90353
 無糖綠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為你心疼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簡易女性寶典~試試唷~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衣服穿得最少的時候~轉貼
作者: 無糖綠 日期: 2008.07.07  天氣:  心情:


蜜月旅行的第一個晚上,我的朋友就知道她的婚姻掛了,

這兩個人趕著大陸熱到北京。

睡前才發現,飯店竟然沒有牙膏,

我的朋友是那種如果沒有牙膏,就不能刷牙,

沒有刷牙,就不能睡覺的人。

雖然春宵一刻值千金,沒有牙膏,什麼事兒都辦不成,

夜深人靜,飯店裡的商店也早打烊了,怎麼辦呢?

她的老公自告奮勇去隔壁『借』牙膏,

朋友安心坐在小客廳裡邊看電視邊等。

老公回來,她一看,心裡涼了半截,

這位仁兄竟然揣著自己的牙刷到隔壁去借了一小節牙膏,

而且,就刷在他自己的牙刷上。

「那我呢?」 朋友看著體積這麼小的牙膏,

實在不知道待會自己要用什麼刷呢?

「嘎,啊,我忘了你也要用欸。」

忘...了...真是不可思議!

剛剛在房間裡不是才一起煩惱說沒有牙膏要怎麼辦,

這個人要出去借牙膏,竟然想沒到老婆也要刷牙嗎?

這是個什麼樣的男人哪,也許我的朋友想太多了。

總之,老公呼呼大睡之後,她一個人披衣而起,淚流滿面,

我的朋友第一次知道,她嫁給了一個極端自私的男人,

這種自私非常細膩,卻也非常直接。

小小一節牙膏,透露這 個男人三十年的人生哲學,

在此之前,她從來沒有和這個男人一起過夜,

許多夜裡才會被看見的事情,我的朋友一無所知。

白天,我們是教養良好的彬彬君子,

夜裡,也許我們就成了只顧自己沒有牙膏用的小人,

牙膏事件之後第三年,我的朋友離婚了,

當然是因為後面又發生了無數次各種類型的柴米油鹽事件,

愈生活,愈清楚,這個人是不能一起生活的。

我很小心翼翼地問她, 是不是在蜜月旅行的時候,

就決定了分手呢?

那麼,這不是很先入為主嗎?

「難道妳不應該給他一點機會,讓他學著不那麼自私呢?」

她說,其實那個夜裡,她雖然掉了眼淚,可還是不肯認輸的,

不只是覺得應該給那個男人機會,「更應該給自己。」

她說,借牙膏事件和擠牙膏事件不同,

那男人只想到自己沒有牙膏,卻忘了房間裡的老婆也需要,

這反應了他是一個看不見別人的人,

這是習氣、是基本面的問題,

很多夫妻因為擠牙膏方向不同而鬧得不可開交,

其實,那只是習慣、技術面的問題。

習慣是外在的,而習氣、是十分內在的,

我的朋友因此得到一個結論,

所謂的「袒裎相見」,真的是非常重要,

你必須在衣服穿得最少的時候,

再決定要不要跟這個人走上一輩子。


標籤:
瀏覽次數:952    人氣指數:17932    累積鼓勵:84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為你心疼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簡易女性寶典~試試唷~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7-12 13:04
他, 56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12 21:51]:

哈哈哈....結婚可以多一個伴鬥嘴散步~不婚就真的要沒事找事....為了冬天被子暖哩....

 
時間:2008-07-11 00:40
他, 60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11 01:03]:

婚前婚後得變化也是無奈呀~互相一下就好哩~真的不要分開也好嘍

 
時間:2008-07-10 12:34
他, 60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10 17:34]:

對啊~雖然是小地方可以看一人~但事情也不是不能轉寰~
畢竟包容對方也是愛對方的課程呀~

 
時間:2008-07-10 03:15
他, 57歲,新竹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10 11:10]:

說的對~當初戀著的時候就該發現~如果結婚才發現~ㄏ!這份愛就位了這樣就分手也太經不起了對嗎 ~人也會有疏忽的時候~只要不是常常~在我的觀感裡是可以留校查看的哩~

 
時間:2008-07-09 18:15
他, 60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10 11:03]:

其實我是這樣想啦~戀愛時應該比較細心些的~或許男生比較粗枝大葉~因為之前不知道他的女人有此潔癖~其實說明他的習慣~那麼這愛他的男人應該就會有所改進的!真的百年修得同船度何苦讓這緣分輕易分離

 
時間:2008-07-09 13:58
他, 68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09 14:20]:

呵呵呵.......再給一次機會!?

 
時間:2008-07-09 00:52
他, 52歲,台北市,軍警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09 12:49]:

對啊 生活在一起哪些合得來哪些合不來都還可以取得共識

但一但結婚也不要太輕言放棄~

 
時間:2008-07-08 14:44
他, 60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09 12:45]:

 分手~要理性這話讚~

 
時間:2008-07-08 09:38
他, 60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08 12:57]:

我覺得感覺真的是當下~倆人相處沒有好壞之分~需要雙方配合和溝通~或許剛開始會不懂對方生活的習慣~日後會有改變~是吧!~
每人角度不同~解決的方式也不同~事實上不就是*感覺*~如何讓對方*感覺*~樓下*羔羊*也說了哩就該包容體諒~學習相處之道~讓生活更圓融~就看個人努力囉

 
時間:2008-07-08 08:05
她, 99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08 12:30]:

沒錯~兩個 人的相處需要雙方配合~要他的體貼也要自己多關心點~用心經營才是重要的~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