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雲林縣斗六市一處「地藏天珠」密壇招募14名信眾,堂主劉家宏、副堂主陳惠鈺動不動就搬出戒律,輕則罰款數千至廿萬,重則集合信眾毆打信徒,脫光衣物、丟棄荒野,有信徒一日被慘整5次,想脫離還被逼離婚,只得求助司法;雲林檢警調昨逮捕劉家宏、陳惠鈺,以及既是被害人也是加害人的14名信眾。
聲稱共同訂立教規
劉家宏、陳惠鈺接受警訊時坦承有毆打、脫衣丟棄,但聲稱這是同修共同訂立的「教規」,自願接受「犯錯」處罰;至於金錢部分,也說是信徒自願供養。警方訊後仍依組織條例、恐嚇取財、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嫌,將16人移送法辦。
雲林縣虎尾警分局調查,41歲劉家宏和34歲女友陳惠鈺,在斗六市中山路經營「地藏天珠店」,97年假藉「蓮生活佛—真佛宗派」名義,招募14名信眾組成「地藏天珠」密壇(又稱德藏同修會);98年劉某自任堂主,向信眾自稱是活菩薩代言人,陳女任副堂主,自稱護法,具有通靈及神佛之力,14名信眾被分別安排職稱、職掌。
99年,2人以招募優秀弘法人員、興建佛寺名義,要求信徒簽立疏文(上奏神佛之文書),以示修行決心,不得中止修行、脫離密壇,否則所有信眾將遭神佛連帶處罰。
動輒處罰數千至數十萬
此後,信徒若有不敬或未依陳女指示,就遭以「改變不良習性」或「前世業障追討報應」為由,處罰數千元至數十萬元不等罰款;若不照付,就指揮其他信眾集體施暴,甚至脫光被害人衣物,載到荒郊野外丟棄。
劉、陳還強迫信眾輪流按月出錢買新車,向陳女買異國風衣,若信徒的修行決心動搖,還逼迫必須離婚,並將結婚證書當著神佛前撕毀,若不從,就由同修集體施暴。
脫衣凌辱 競選旗幟蔽體
該密壇所訂規矩毫無標準,只要被指習慣不好、愛計較、懶散,就罰20萬元以供買法務車(即神壇公務車);被指毛病未改,就剪破衣服,把人丟棄在斗六市火車站後站、古坑山區,只能向陌生人借衣穿,有的只能就地找競選旗幟蔽體,狼狽不堪。警方偵辦發現,14名信徒幾乎都有被同修毆打、施暴的經驗,都是被害人,也是加害人。
出面檢舉的被害信徒說,所有處罰、暴行,都是劉、陳說了算,曾有同修一天被脫衣5次,丟在荒郊野外;還有被害人被丟棄後,躲到新竹,仍遭不斷騷擾,還要求離婚,只好檢舉以求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