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今天是談談今年自己才發現的興趣~命理,但今天的新聞實在太震撼了,忍不住要來抒發一下,頭一個要點名的就是曹錦輝,就新聞媒體的報導,曹涉案的機會很高,即便本人言詞否認,但是他有足夠的動機來犯案,曹今年整年度達到球團開出的條件,月薪加獎金不過7百多萬吧,今年成績8勝8敗算差強人意,但如果如新聞所講的那樣1場300萬的話,8敗就2400萬了,我想如果是我,若能保證不被查出,自己又缺錢的話,涉賭這個機會是很高的,回頭想想其實球員會打放水球左右球隊勝負其實只是因為那場”球迷下注的彩金高”,如果大家都不賭,組頭都招不到錢,怎麼賺錢?沒賺錢怎麼買通球員?所以其實真正的問題很大一個理由出在賭迷身上,如果大家都不賭,根本就不會有什麼彩金的事,所以結論就是希望簽賭的人不要在賭了,如此才能治本,才不會再有類似的事件發生!
希望看到這則日記的朋友能夠幸福快樂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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