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不快樂 不是它人 眼見耳聽能知突然感觸 很多事真的只有自己 才是最深體會者莊子說: 魚兒在水中悠遊,這是魚兒快樂的證據啊。惠子反問: 你不是魚,怎麼知道魚兒快樂呢?莊子說: 你又不是我,怎麼知道我不知道魚兒快樂呢? 惠子回辯說: 誠然我不是你,所以不知道你的感覺;但是你也不是魚呀,那麼你不知道魚兒快樂,就很明白了。莊子再辯道: 請回到原來的問題,剛剛你問我「你怎麼知道魚兒快樂」,這就表示你已經知道我知道魚兒快樂了。現在我可以告訴你答案,我是在這兒的河邊知道的啊!我們可以從三個角度來觀察這個故事:(Ⅰ)數學的觀點: 莊、惠兩人的爭辯可以沒完沒了 遞迴地進行 下去,但是誰也沒有證明或否證「魚兒樂」。數學告訴我們,證明 必須要有公理(axioms)與邏輯推演。(Ⅱ)文學的觀點: 人有很大的一部分之意識活動屬於情感的範 疇。「魚兒樂」只是主觀地抒發一個人內心的情感:我樂見魚也樂 ,「我見青山多嫵媚,青山見我應如是」,我悲見草木亦同悲。這 裡無所謂真假對錯,只有情感的真切與否而已。(Ⅲ)哲學的觀點: 莊子是獨斷論者(dogmatists),持直觀式 的與詩人的觀世態度,主觀地提出「魚兒樂」的猜測或假設(conjecture and hypothesis)。惠子是懷疑論者,持邏輯式的與說理式的觀世態度,講究檢驗與證明。